2个月前有光大银行销售员上门推销光大银行的阳光存贷款二合一卡 (这类卡有两个账户,一个储蓄账户,一个银行信用卡账户),我当时办理了一张,并在拿到卡后很快就消费了,11月13日是期满还款日,12号下午准备去还款,却发现当地光大银行还没正式营业,13号是周六,我担心跨行汇款不容易立即到账,特手机申请延期至16号还款。15号(周一)我在民生银行转了1W元到光大银行的那张二合一卡上,与此同时咨询热线光大银行是不是到账,光大银行回复说我转帐是转至存贷款二合一的储蓄账户上,银行信用卡账户收不到还款,并同时告之,还款到期还款日就会自动从储蓄账户转到个人信用账户。但是,到这个月我去查银行卡的借款时,发觉上一个月的1w元还没转到个人信用账户,并同时扣除了3百多元的税款滞纳金。
再度联络光大银行,他的回应是系统软件评定13号为期满还款日,仅有还款日的第二天(即每一个月14号)就会自动从2个账户上相互之间划转,即使我那时候提交了延迟时间还款,系统软件也不会在16号后第二天划账,只有顺延到下一个月的14号全自动划转。
请问一下这算不算消费陷阱,这一税款滞纳金该怎么处理
之后联系了更高一级的领导,说成5个工作日帮我回应,今日第6个工作日了,也没见有什么动静。正中间一次次联络光大银行,工作员都推说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有懂这些方面知识不。。给姑娘一点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