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停封后还能再申请办理手机卡,但一般不会获得准许。 依据《关于做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第三十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企业设立基本上储蓄帐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多个张,持卡人资质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委托代理人书面形式特定和销户。 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申领本人卡。本人卡一类卡持卡人可向其配偶及达到18周岁的家属申领附卡,附卡较多不能超过二张,一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销户其附卡。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连着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设立信用卡帐户,并发送给信用卡。 第三十五条 单位卡帐户资金一律以其基本上储蓄帐户转账存进,不可存缴现钱,不得将其他存款帐户和销货收入的账款存进单位卡帐户。 本人卡帐户资金仅限于其拥有的现金存进或者以其薪水性账款及归属于个人别的劳动收入转账存进。禁止将单位的资金转账存进本人卡帐户。 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合理合法持卡人自己应用,持卡人不可租赁或出借帐户。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结清透现利息后,归属于以下状况之一的可以办理注销: (一)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之后,持卡人不更换卡; (二)信用卡报失满45天内,并没有附卡也不更换卡; (三)信誉度欠佳,列为冻结名册,发卡银行已撤回其信用卡45天; (四)持卡人因事身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利用其信用卡45天; (五)持卡人规定注销或贷款担保人撤消贷款担保,并已交还所有信用卡45天; (六)信用卡帐户2年(含)之上未发生的交易; (七)持卡人违背别的要求,发卡银行觉得应当取消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申请办理注销,理应取回信用卡。合理卡没法收回的,理应把它冻结。 注销时,单位卡帐户账户余额转到基本上储蓄帐户,不可获取现钱。 第三十九条 信用卡丢失或失窃,持卡人应该马上持身份证或其它合理证实,就近原则向发卡银行或代办公司银行办理报失,并按规定给予相关情况,申请办理挂失申请。 第四十条 持卡人申请办理报失后,找到信用卡的,可申请撤销挂失止付。
持卡人信用卡帐户开卡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