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书及文章的三三点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6、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这是《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对贷款申请的明确规定。
上述规定重点是对新增贷款人的要求,出示书面的借款申请书现实情况写法很多,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新增,展期,续贷,二次提款等等融资需求或项目与流动资金等贷款需求内容各不相同,没必要而且客户也不可能写的那么千篇一律。如二次提款企业提款申请书内容不限以下,项目及进展,贷款总额,已用贷款,本次贷款金额及具体用途。
借款申请书与写文章相同,万变不离其中,概括为三三点,即上,中,尾三部分。
上即开头部分企业基本情况的概括。中即中间部分内容详细叙述,尾即总结同意融资的意见;大标题概括小标题,小标题包含具体内容叙述分析论述等等;与此同时是文字与语言的运用与组织能力,标点符号的运用能力。按照这三三点规律申请书也不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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