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1、个人公积金贷款程序:
(1)评审:由住房资金管理方法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展基本核查,包含申请人资质、贷款额、贷款年限,评审合格之后,由中心出示《质押物审批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质押物审批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评估组织,对自己所买到的房屋价值开展评估。经济实用房不用评估。
(3)审批: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汇报》及其中心标准的评审原材料到中心开展贷款审批。假如合格,中心出具《北京住房资金分配中心担保委贷调研通知单》。
(4)申请办理担保办理手续:申请人持《北京住房资金分配中心担保委贷调研通知单》,依照自己选的担保方法申请办理担保办理手续。如果是质押+确保的形式,担保人应当出示书面的担保函;如果是质押+商业保险或第三人确保的形式,需要到保险投保或者到担保组织申请办理授权委托担保办理手续。
(5)签署借款协议。